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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爲什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時代背景:宋朝時期,皇帝的名字是不能隨便叫的,
就是書中的文字或是公文上的文字,
也绝不能有皇帝的名字或是相同的字,
必須用另外的字代替,或者是缺幾筆,這就是避諱。
如有違反,便是犯罪,甚至會引來殺身之禍。

【釋義】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
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語出】  宋·陸遊《老學庵筆記》第五卷:
“田登作郡,自諱其名,
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
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
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用法】  複句式,作賓語、分句,含貶義
~後人常引用這句俗語來形容在做同一件事上的不平等對待。 

【例句】 
可是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你就說不吉利。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成語故事】
  北宋時,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
為人專制蠻橫,因為他的名字裡有個 ""字,
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
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字同音的字。
於是,只要是與""字同音的,
都要其它字來代替。
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
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
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同音的字,
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
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焰火,
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
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
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有為難。
怎麼寫呢?
用上""字,要觸犯太守,
不用""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
想了好久,
寫告示的小官員只能把""字改成""字。
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貼出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
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
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裡放三天火呢!
大家紛紛收拾行李,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

當地的老百姓,
平時對於田登的專制蠻橫無理
已經是非常不滿,
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
更是氣憤萬分,忿忿地說: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這是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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