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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愛=情感吸引+意志決定

愛=情感吸引+意志決定

‧張老師月刊 2012/08/06


愛某個人,並不僅是強烈的情感

──它是一項決心,一項判斷、一項允諾。



【文字╱李島鳳】



「不想愛了!」愛麗心裡浮現了這個念頭;

就在和他通話後的幾天,

這聲音從愛麗的心中冒了出來。



愛麗從未想過會有這麼一天,

自己居然出現「不想愛」的心情,而且是「對他」。

愛麗清楚感受這個不想愛,

不是說不想再去感受愛戀,

而是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愛的牽扯。

愛麗覺得累了,愛他好累,無論時間如何流轉,

他似乎依舊是那個不敢放手大愛一場的人,

不敢為自己去爭取自己想要的,

不敢為自己的愛負責的那個他。

這樣的他,讓愛麗覺得夠了,

不只是不想再身陷泥沼,

更覺得沒必要再花費任何心思力氣

去等待「他可能會改變」的那一天。



「不想愛了!」這個聲音多麼鏗鏘有力,

讓愛麗感受到心中的平安與踏實。

以前的愛麗是帶著「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的心情

來經營感情,

無論如何困難總是要堅持,

真愛是沒有什麼原因值得去斷絕的,

就像是冬天不可能出現雷震,夏天不會下雪,

天地不可能合一的景況一般。

即使後來愛麗漸漸清晰地感受到他是不可能會

突破自我的限制成為一個勇於愛的人,

但愛麗依然抱持著「君心匣鏡中,一破不復全。

妾心藕中絲,雖斷猶牽連」的態度,

努力地在關係中奮戰著,

無論他的心、他的人是否能改變,

愛麗總存著一絲藕斷絲連的希望。



最後,愛麗親手拆毀了

自己一手建立起來的關係城堡,

為著沒有任何理由值得一而再再而三地

犧牲自己的開心與幸福。

現在愛麗居然可以說:

「我不想再愛你了!我好累!」

「有一天,我也可以走到這裡!」

愛麗驚奇著自己的改變。



愛麗想起了自己的爸爸,

那個用自己的生命證明什麼是真愛的男人。

愛麗在他的身上學到了處理感情的態度。



愛麗的爸爸念大學時認識了同校的一個女孩,

兩人情投意合,互許終身。

那正是時局動盪不安的時候,

為了響應十萬青年十萬軍的號召,

愛麗的爸爸選擇投筆從戎,報效國家。

沒想到後來國共內戰,國民黨軍隊節節敗退,

兩人原本約定好在廣州相會,

再一路隨軍隊撤退到臺灣。

懷著身孕的她在廣州苦苦等待她的男人。

當時,通訊完全中斷,各種訊息不斷流竄,

等待成了恐懼、慌亂與不安的折磨。

就在此時,她遇見了男人的同鄉朋友,

那個同鄉告訴她,

聽說愛麗爸爸的部隊會先前往他們的家鄉,

再往廣州來,

同鄉朋友正要回鄉,

也關心懷著身孕的女人在混亂時局的安全,

於是好意地邀她一起回鄉,

和愛麗的爸爸在家鄉相聚,再一同隨著軍隊撤退。



女人心想有個人照應總是方便,

於是便隨著同鄉朋友回了家鄉。

於是,當愛麗的爸爸來到廣州卻尋不著心愛的女子,

輾轉打聽下,錯愕地發現她回了家鄉,

一切再也來不及,他只能隨著軍隊來到臺灣。



四十年後,兩岸開放探親。

一天,愛麗回家發現爸爸坐在客廳裡

動也不動地仿若靈魂出竅。

從小就有辦法逗爸爸開心的愛麗,

正想著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爸爸卻說出了他和那個女人的故事。

而爸爸今天之所以這麼失神,

正是因為那女人在兩岸可以連絡之後,

想盡辦法探聽爸爸在哪裡,

今天就是那女人託人帶了禮物和訊息來給爸爸。

而爸爸的心裡也始終留存著那個女人。



愛麗被爸爸的愛情故事震懾住,她記得曾經聽過

一位導演談起自己拍攝電影的理念。

導演說:「我想要去明瞭

世界上究竟有沒有這樣的愛存在?

不受時間、空間的阻隔,即使不在一起,無法相處,仍能維持那份愛。」

眼前的爸爸和那個相隔萬里的女人,

正在愛麗的面前展示這樣的愛。

那一刻,愛麗突然覺得無法承受,

卻也從此成了捍衛真愛的女戰士。



有一回,愛麗和貝貝相聚吃飯小酌,

酒酣耳熱之際,

愛麗哽咽地說起了爸爸的這個愛情故事。

貝貝聽完後說:「我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妳一定要把這個故事記錄下來。」

愛麗看著貝貝說:「所以,妳現在知道

我那些無可救藥的浪漫是怎麼來的了吧!

就算兩個人不能在一起,

但是他們的心卻沒有任何阻隔。」

貝貝神情嚴肅地對愛麗說:「可是那並不真實。」



「真實」,愛麗從沒從這個角度思考過。

貝貝繼續說:「妳爸爸是被大時代強迫,

不得不這樣活著,是時代對不起他們。

如果可以,我想他並不想這樣過日子,

他應該很希望能夠和心愛的女人

平平安安地度過一生。那才是踏實的生活。」



愛麗當時理智上同意貝貝說的,

「是的,真正的愛情就該落實在生活裡,

兩人相互支持與陪伴,

而不是一方心裡堅持著真愛,活在虛幻的等待裡。」

但是,愛麗也不知道

自己何時真的能理性與感性整合,

從心裡真的放下對於真愛虛妄的執著。



沒想到,這一天終於來了,

愛麗可以為自己決定「愛或不愛」,

而不是「就是沒辦法地愛」。

原來,愛,也可以是一種意志的決定。



愛麗想起閱讀薩提爾女士的書時,薩提爾提到說:

一位具有高度自我價值的人,在生活裡面臨選擇時,

是經過意識的思考,考量自我、他人與情境之後

做出的決定,而非毫無意識的反射性動作。

薩提爾女士認為,

人們總是把原生家庭裡未滿足的需求帶到對配偶的期待裡,

於是我們和一個人相愛,

常常是因為在某一個片刻,

他讓我們得到了在原生家庭裡未曾得到的;

所以,就愛上了他。

在這樣的過程裡,我們其實是在關係裡

不知不覺地呈現習慣的反射動作,

而忘卻對於自身的幸福、他人的性格與限制,

以及兩人身處情境的思索。



於是,面對愛情,我們必須學會對自己的幸福承諾,

承諾我會負責任地發揮自己的理性思考與感性情感

,慎重考量自己的需要與瞭解關係中的他,

以及兩人關係所處的情境,

最後做出對得起自己幸福的決定。



就像佛洛姆在《愛的藝術》一書中所言,

愛某個人,並不僅是強烈的情感

──它是一項決心,一項判斷,一項允諾。



原來,「愛」其實是情感的吸引與意志的決定

所混合的藝術品,

要如何擁有或放下這件絕美的藝術品,

考驗著愛麗的智慧。



「我會繼續學習的!」愛麗對自己許諾著!



【完整內容請見《張老師月刊》2012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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